海牙公约于1961年签署,意在豁免外国公共文件的认证,而中国并非海牙公约成员国成员。因此,若需要中国的文件在西班牙政府部门前有效,就需要首先通过中国公证处公证此文件,并按顺序经由中国外交部及相应的西班牙驻中国领馆先后认证。
1. 公证
文件在中国公证处办理公证时,根据文件签发地,申请人(或被授权人)需要前往相应的公证处对文件进行公证。公证处将复印文件原件并将其译为西班牙文,随后公证员将出具公证书。因此,公证后的文件不需要再译为西班牙文。
2.认证
办理外交部使馆认证是致电:15711110849
综上所述,申请人无需亲自前来本馆递交和领取认证文件,中介公司及外事办会负责向本馆递交文件,文件认证完成后,本馆会将其发回相应的中介公司及外事办来使其将文件返还给申请人。